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謄本 – 爸爸最後留下的十萬個怎麼辦

爸的保險、台電的行政程序都需要爸的死亡證明、家裡的戶籍謄本、還有所謂的 “除戶謄本”。其實除戶證明就是證明我爸從除戶謄本上移除的戶籍謄本。

所以在禮拜一的時候,我就跑去戶政事務所申報死亡登記。其實要帶的還不少,下面是我帶的東西。

  1. 死亡證明
  2. 老爸的身分證 (遺失無所謂,像我就報是遺失…)
  3. 媽媽身分證、印章、如果照片太舊最好帶一張備用
  4. 家裡的戶口名簿
  5. 自己的身分證和印章

中和的戶政事務所永遠都是滿滿的人,我等了大概10幾號才等到我。其實那時候真的沒精神理戶政人員,我只說了我需要辦我爸的除戶。當然對方也了解我的狀態,所以也沒有多解釋需要甚麼東西,我把我帶的東西攤在桌上,要的請他自己拿,自己過印。

後來辦到我媽的身分證,戶政人員問我,媽媽的身分證是要加註 “歿”,還是整欄移除? 我想說還是留個爸的名子在上面吧,所以選擇了加住歿。我又問了對方,為什麼我的不用改? 戶政人員回答: “您父親是永遠不會變的,所以不需要更動”。其實整個喪事辦下來,真的是這樣,婚姻是隨時可以說不要就不要,但血緣關係是永遠抹不掉的。

最後戶政人員問我說需要幾份除戶謄本的時候,我照了台電人員建議的10份,結果是個大錯誤。台電自己就要了10份走,保險,和後須繼承都還需要除戶證明。害得我又在第二個禮拜再去辦了一次,一口氣辦再了20份。以我們家的例子,被要到的還不只除戶謄本,其實除戶後的戶籍謄本也是需要的,而且還需要全家的,繼承的時候需要使用。

我第三趟跑戶政事務所的原因是為了印鑑證明,繼承需要使用到,所以又跑了一趟,其實這在第一次就都可以辦完畢的。

總結需要辦的東西:

  1. 除戶謄本
  2. 除戶後全家的戶籍謄本
  3. 繼承者的印鑑證明
  4. 配偶的新身分證

新北市中和區戶政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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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電話:( 02 ) 2949-5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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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三夜間延長: 17:30~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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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址: http://www.zhonghe.ris.ntpc.gov.t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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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〈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謄本 – 爸爸最後留下的十萬個怎麼辦〉中有 4 則留言

  1. 多辦個幾十份是聰明的
    蘋果米天上的爺爺過世時
    我們就跑了N趟

    1. Hi 小鹿,
      真的,拜喪事最討厭的就是雜事一大堆。
      建議戶政事務所做個注意事項,讓喪家比較好辦事。

  2. 加油! 我弟剛過世,正在處理中。
    但婚姻也不是說不要就不要的~ 如果把另一半看做是爸爸和媽媽無法割捨的,那麼會有所以不同,且要走一輩子的,不會是你的小孩跟你的父母,絕對是你的另一半,就像你爸跟你媽這樣~ 相信最難過的,會是媽媽

    1. Hi Yeh,
      十分同意!你也加油。我外公外婆也是結婚超過60年,真的好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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